安佚秋

算不上随处可见的魔都高三生

我和她的旅行(一)


一位27岁的上班族在被裁员的三天后,在酒吧喝到酩酊大醉,走回公寓的路上遇到了抱着电线杆哭泣个不停的年轻女性。

辨认出是初中时代几乎没有什么关系的疏远学姐。搭话之后,不知为何被跟着回了家......




与晨色氤氲的你所同行

为曦色朦胧的你所震慑

替晚霞笼罩的你所郁悒

被夜色淹没的你所吞没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---这是算不上题记的题记



这大抵不是什么地道的故事,也没有什么循规蹈矩的道理可言。



我一直不认为我是一个“特别”的人。

打自学生时代起,我就自认自己不过是人海茫茫中平凡的一份子而已。

我像一个普通学生一样有能够说上话的同学,也不特别畏惧在人前讲话,不会天天闷在家中拉起窗帘。

然而但凡和我熟识的人,或早或晚,都会给出相似的评价,一言概之就是总觉得我这人多少有些与众不同。

“林羽,你这人蛮特别的。”

他们自己也难以判断这种“特别”的褒贬。

可“特别“到底是好是坏呢?

我觉得与众不同大概是比平庸要好的,因此在不怎么深刻的自省无果后 我便将这些评价权当褒奖与戏言悉数全收。也许每个人都相信自己是“怪人“,“特别的人”,但大家其实相差无几。不管是感性还是劣根性,真正能够做到独树一帜于庸众外的,毕竟还是少之又少。我们所具有的只是一些无可厚非的弊病和不过如此的优点而已,其中也不乏人情的共通之处。

如此看来自诩“独特“这一其实很难达到的特点,亦是傲慢的一种。

而我不喜欢特别,普通就好,平凡是最强的。

可无论我如何看待“特别”,我还是一次又一次被如此评价。从小学玩伴的无心之言,到初中的一系列闹剧般的犯青春期犯蠢,再到高中挚友的出国离别。

追究外貌,客观来说我并不算丑陋。作为男性,偏浓的眉毛还算英挺,但眼睛则是平平无奇的杏眼,总给人以没有精神的印象。鼻梁算不上高挺,嘴唇也不大不小,嘴角扁平。辅以椭圆略有棱角的脸型和没什么痘疤的皮肤,结论上也就是所谓的大众脸。虽然不差,但也谈不上什么帅气和独特。

而追究个性,高中以后性格慢慢固定,直到现在。我算不上是外向的社交之星,也不至于归到腼腆安静的内向一类。

“不熟的时候以为是沉默寡言的那类,熟了以后林羽倒是意外健谈的类型呢。“

“嗯...也算不上健谈啦“

“演讲的时候毫不紧张,很厉害呢“

“没有没有,紧张还是紧张的,只是也算不上对在人前说话抵触而已“

被勉强拉去联谊凑人数的时候,当时关系还算好的同性友人如此介绍我。

个人生活,则和大多数同龄的男生一样,爱好是听歌和打游戏,对网络游戏的热心程度不怎么样,也多少有锻炼习惯。虽然我运动神经不算差,但兴许是拜我平均以下的篮球和足球水平,比起篮球和足球,我更喜欢打乒乓和长跑这样个人为阵的运动。不过这样的人也像秋天河面上的漂浮落叶一样,随处可见,一抓一大把。

总而言之,到了青春的末尾,我表面上,也就是自己能把握的全部,都与“特别“无缘,简直是平庸的代表。于是直到学生时代落幕,我都终究没有搞清楚这“特别“到底特别在哪里。一到毕业,大家各奔东西。而与伴随自己大半人生的“特别”相反,往后的生活我不仅如愿以偿的被平庸涂满,人生的天平也彻底向着无趣的那端倾斜下去。

毕业后,我在招聘会上得到录取,在规模还算大的网络公司就职,然后作为程序员日复一日地工作。除去工作量偏大,常要加班以外,环境和薪水倒是无可挑剔。久而久之,也算把握到了一点处理工作的要领。得到了上司的赏识,所以稍稍有所升职。就这样干过了起初的三年。然而第四年年初的时候,关系不错的科长调职去了其他城市,而后从其他支部过来接任的女科长便对我谈不上什么喜恶。

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成不变地过下去,再老实勤恳地干个几年,然后再稍稍往上升职,试着结交女朋友,然后结婚生子,和大部分人一样,过上我所期望的平庸的生活。

然而在加班末尾,一面喝着自动售货机里的罐装咖啡,一面匆匆赶向地铁的末班车时;在周六上午慵懒地醒来,带着惺忪睡眼洗漱剃须后洗衣打理家务时;在和公司里同期的友人在下班后偶尔前去附近的酒吧喝酒,抱怨一些毫无营养的小事时.......在庸碌生活的琐碎片刻,我常感到一种朦胧的违和感,仿佛我和周遭的人世隔着一层似是而非的肥皂泡。我像是透过一层肥皂泡,注视路上的光影霓虹,聆听嘈杂的背景声,应和眼前友人细碎不着边际的呢喃。所有的所有都会突然变得不真切。

我质问我自己:我所期望的真的是这样平庸的生活吗?

然后再由另一个自己冷漠的予以回答:不平庸,你又想怎样呢?


在我一天天试图探寻到自己逐渐麻痹而钝化的感性中尚存“特别“的一隅有所成效之前,这份司空见惯的日常突兀地结束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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